剥线机企业如何应对新广告法
发布时间:2015-09-18 17:13浏览次数:
新《广告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新《广告法》在补充和完善广告准则、严格规范广告主体行为、明确界定构成虚假广告具体情形、提高法律责任的可操作性等四个方面可谓是亮点颇多。而随着新法的实施剥线机企业该如何采取相应的方法进行更改宣传广告呢?今天银钢就为大家分享《剥线机企业如何应对新广告法》。
在机械企业宣传中,难免会用到绝对化用语,比如:“第一”、“顶级”“最好”等等,而新广告法中明文规定不能使用这些绝对化用语,这对于整个线束加工设备企业甚至整个机械行业来说将是一次巨大的改变,不仅在宣传上需要进行大量的更改,而且在如何准确表达企业的实力方面需要下更多的功夫,新广告法只是明确不能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但这其中的“等”并没有做明确的解释,换句话说,这个说明具有很大的解释范围空间。
我们查阅了一下相关的资料,1997年8月8日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极品”两字在广告语中是否属于“最高级”、“最佳”等用语问题的答复》这份资料中,将极品依次归类为绝对化用语范畴,于是在坊间就传出了这样一份绝对化用语表单:
“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唯一、首个、优先考虑、最好、精准、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高端、最新技术、高端科学、国际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高端、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高端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
大致整理了一下,带有“最、一、级/极、首/家/国”等前缀或者后缀的词汇,都有可能被解释为绝对化用语,进而撞在新《广告法》的枪口上,注意是有可能,而不是一定。
极限用语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副标题,主图以及详情页,商品包装等,触犯新广告法底线,单独的罚款方面,20万起步,最高100万元(详见新广告法57条)。
那么剥线机企业在宣传中应当尽量避免出现以上绝对化用语词句,而更多的把重心放在电脑剥线机、端子机等设备的研发上,像银钢也会对同轴剥线机进行更专注的研发,更多来靠口碑进行传播与宣传,那么新广告法对于您企业的影响将会降低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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